返回栏目返回
首页创新文选 • 正文
导航

某某省委不能称为某某省省委

发布时间:  来源:中创文网  作者:洪岩

司马南建议成立“某某省委”和“某某省人民政府”。

我们对司马南的这个建议不予置评,我们来看看司马南的表述够不够规范,以及司马南的表述为什么不规范?

 

从截图上我们可以看到,司马南的表述不规范。

因为宣传口已经有明确的规范要求,这里绝不可以随便称呼的,司马南作为这么知名的网红,犯这样错误,实属不该。

“某某省委员会”只能简称为“某某省委”,不能简称为“某某省省委”。

“某某省委”说明这个“省委”属于党,不属于某省。“某某省省委”这种表述,把省委降格了,不符合实际。

“某某省人民政府”只能简称为“某某省省政府”,不能简称为“某某省政府”。

“某某省省长”说明这个“省长”属于某省,是省一级的地方政府首脑。

“某某省政府”这样的表述,把“某某省省政府”升格了,这是政治错误。

“某某省委”和“某某省省政府”这两个确实不一样。简称中的政府多一个“省”字。

为什么不一样呢?

某某省委书记,是省的党代会选举产生,省委书记是党的领导,体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垂直领导的含义。

某某省省长是地方政府首脑,是省人大选出来的,这里虽然也有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但是省政府要接受党的领导;某省的省长的行政权力主要来自人民。

不要以为这是孔乙己探讨“茴香豆”的“茴”字的几种写法,是书生的顽固僵化。

称呼规范不规范,这是政治原则问题,马虎不得。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Copyright © 2018-2024 中创文网 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15927618989 网站备案:鄂ICP备2022005271号 | 鄂公网安备42090202000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