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汉市法院系统广泛开展办案人员“无故不接听电话”的专项整治,体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在社会和人民群众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尤其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人民法院两级法院院长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接待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来访已经形成制度,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据悉,武汉市法院系统的龙头单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洪山区人民法院将法官“无故不接听电话”的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已经经常化、日常化和常态化。他们不断加强法官的宗旨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要求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来访,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高效办理案件,有效处理问题,不断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治的成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广泛信任和大力支持。不少人由衷地感叹说:“这才是人民的法院和人民的好法官!”
另据了解,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不仅亲自接待人民群众的来访,亲自阅看“院长信箱”的信件,而且亲自督办案件的处理和办理,要求法院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群众和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声”。在他的影响和带领下,全市法院系统特别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发生了根本性的好转,法院的服务质量、办案水平、办案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立案庭是法院面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窗口,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塑造着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具体做法是:法院窗口——立案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电话依法公开、上墙公布,并保持电话畅通,坚持做到电话一拨即通、有电话必接、有信息必回,有效地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同时公布了法院的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熊青、副庭长陈敏、资深法官李刚,不仅带头接听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电话,而且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坚持暖心服务、依法办事,并且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他们牢固的服务意识、崇高的敬业精神、勤勉的工作作风、坚定的责任担当和高超的专业素养,成为全市法院系统名副其实的典型和标杆,值得广泛宣传和弘扬,建议号召全市法院系统法官和工作人员向他们学习。
笔者由衷地为熊青、陈敏、李刚三位同志点赞!
笔者同时建议广大读者、网友、条友和乎友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点赞!
附件1: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电话
027—65686162、65686221、65686331
附件2: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监督电话
027—65686333
附件3: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电话
027—87523126、87521137、87521135
附件X: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027—87532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