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橱窗 > > 正文

致中共十堰市委的公开信

来源:中创文网 作者:传媒办 时间:2025-04-07
湖北中创文网传媒
致中共十堰市委的一封公开信
 
中共十堰市委、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今天,2025年4月7日,湖北中创文网传媒收到了十堰市部分干部发来的举报王雪峰的材料。因为本传媒既不是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不可能行使应该由纪委监委和组织部履行的职责。但是,为了不辜负这些有担当、有作为、有良知、有责任意识,并且“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干部对湖北中创文网传媒的信任,同时避免如果将材料直接转有关组织和部门后面临石沉大海之尴尬,湖北中创文网传媒作为公益性责任媒体,经认真研究、慎重考虑,决定通过有关媒体和平台,将此材料公开转发你们。

热切希望中共十堰市委、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材料中所反映和举报的问题高度重视,引起警醒和警觉,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极端负责任的精神,以及不冤枉好人、不放过坏人,维护纪法尊严的严肃、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查明事实真相,公开处理结果。

若此材料所反映和检举的问题不属实,或者不完全属实,或者冤枉和委屈了被反映人和被举报人王雪峰,恳请有关组织和部门公开澄清事实,为王雪峰正名,为反映和举报问题的干部以及社会和公众释疑、解惑。

致以崇高的敬礼!

  

湖北中创文网传媒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附件:湖北中创文网传媒收到的举报材料(原汁原味、一字未改)
 
 
 
王雪峰,2007年任市网信办主任(事业单位)(连续担任此职至今18年——编者注),2015年任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1、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上的任职年限不得超过10年。

《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纪委、组织部不管吗?

2、处理舆情全靠花钱删帖是网信办处事原则,造成灾难。近三年来,处理不当造成重大舆情的,有竹山干部打人事件、十堰卫浴套取补贴事件、武当山中医治癌骗款事件等,一年至少两起,远超襄阳、宜昌,严重影响党委政府形象。十堰市委政府看不到吗?

3、王雪峰升任一级调研员,作为主管人事工作的常务,违反组织原则,自己组织宣传部干部给自己考核。十堰市委组织部不管?

4、上一届市委巡视,发现王雪峰收受十堰日报社28万元鸡血石,整改以编造"寄存"的理由,仅仅退赔了事。严重违背中纪委关于巡视的相关要求。"大事化小"省部级领导都不敢,中纪委不管?

 

 

相关链接:

《忧思警示录》(点击此文字进入相关阅读)

 

责任编辑:张国民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上一篇: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信

下一篇:没有了

栏目导航
Copyright © 2018-2024 中创文网 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15927618989
本网有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将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站备案:鄂ICP备2022005271号
鄂公网安备42090202000511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