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 群
我从没见过会长其人,但我对他已耳熟能详。因为他是那学会群的群主,就跟台上唱戏里的主角一样。
在群里隔三差五就可以看到他的身影,同样他每次发出自己的作品后,随后会冒出一批追捧者:有称厅长的,有人叫“X哥”的。他喜欢人家叫他“X哥”,也许这称呼既把自己叫年轻了,又无形中有了X省文学届的老大的自我感觉。会长随拿出个什么作品晒一晒,马上就有一群跟幼儿园里的小孩子般的会员齐刷刷地前呼后拥、大惊小怪:“向会长学习!”、“X哥厉害!X哥威武!”、“会长是我省文学界的旗帜!”,平时就算最不爱作声的也会送上几只大拇指……而会长呢,一拱手,二拱手,再拱手,心里是乐开了个花。
有时,他会说,“咱这作品先写好,在我这私人公众号上放一放,等哪天有人来上门约稿就可随时拿出。”随后,又会引来无数的羡慕和攀附:“会长啥时候也携上我们去发表一下嘛。”、“X哥,你要多辅导一下会员,让我们也沾一沾您的光。”……这种习惯交流,日久成了正常性互动,也早就成了群内的一种主要生活。这镜头,几个月来是无数次地出现,于我太熟悉不过了。但我相信还是有人心里亮敞着:如今网络时代,纸媒低迷,哪有那么多的“约稿”哦,何况全国从事写作者数以千万计,会长的名字在省外也没几个人知道。
会长凡参加什么活动,就爱把他在活动中见到的最高级别的官员的合影,或最有影响力的人的合影发到群里。如果他是这活动中的主要人物,合影时是站在最中间的位置,那他发布的频率更高了,且会不停地讲解。因此我虽未曾与他谋面,但总感觉他早就生活在我的身边。
他已六十来岁,厅级官员退休,政治立场坚定,是一位遵纪守法、循规蹈矩、有很强组织性、纪律性的老同志。
我发我文学社的作品到这个省学会的群里,不是第一次了吧。发过多少次,我都已记不太清楚了。只记得那群主,也就是会长,还分批次给过我几个大拇指,让我受宠若惊了好多回。昨日晚上,他突然在群里点名道姓指出:秋枫,你不要把这种违规的平台往学会群里发了!
这奇得怪!我真丈二和尚摸不着了头。昨天还是同志加兄弟,会长有我的微信,怎么不私下通知我一声呢?一下子就把我打成了“非法分子”!他把我划成“非法分子”这事犹可理解,或者他是出于群主的威严,得讲规章制度,是拿我来开刀立群规吧,或者他作为一个省级单位的领导退休下来搞文学,养成了很强的原则性。但是,马上钻出来一群“喽啰”,对我群起而攻之,什么“做什么都要行正道,讲是非。打擦边球是有问题的。”、“我觉得你做为一个文人,眼里完全没有规则,这是最可怕的。”、“规则是大家必须遵守的!”、“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才是大问题。”……诸如此类的轰炸,如茅斯坑里蛆虫齐齐涌出。
我犯了什么大错?还没容得我分辩,就是一通群殴!我与这些人前世无仇,今世无冤,他们怎么一下子变得个个面目狰狞,像恶狼一样地对我发起了攻击呢?群主还只讲一两句话,我也还没有完全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就似乎已先知先觉了,已深谙主子的圣意。我在想:这怕是以攻击我来讨好会长的吧,或者是有预谋而来?我愤怒、激动……怒火霎时爆棚,四面埋伏,不知先抵挡谁?这还是一群搞文学的人不?还是一个省级作家群聚的地方不?我忽有一种文革期间,被那些揪斗的人拉到站在台子中间,接受“革命小将”控诉批判的感觉。我真佩服了这一群所谓的“文人”,把自己一下子上升到了一个道德的高度、把我置于他们斗争的对立面的速度是何其迅速。
我到底犯了什么滔天大罪,才引来如此大的民愤?原来,是因为我文学社的微刊平台下面挂了XⅩ学会期刊的刊号!会长说,一刊一号。不错,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我这只是挂挂而已呀,我这只是一个微刊平台,并非纸媒!就如我手里拿着一把刀子,你就能断定我杀了人吗?更何况我建的文学社是中国XX学会批准成立的,我文学社微刊平台上发表了的优秀作品都会推荐上中国XX学会的期刊,而且我还是中国XX学会的副主席,等于说,我和这刊号的主人是一家子人呀。这与你XX省学会会长有一毛钱的关系吗?我若偷了你会长家里的东西,或者我没经你领导同意,挂了你学会什么文字,你们对我再来大加挞伐,那还说得过去吧。这真是“过路人争田埂”,无聊至极!退一万步,天下微刊无数,一个人拿一个身份证就可以申请,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有必要这样大惊小怪么?你这学会群应是以切磋、交流文学为主义吧,应是以文会友的地方吧,怎么整天这一帮子人,像搞“街”级斗争似的?
会长把他的学会内刊批复出版文件发到群里,以示他的血缘正统性。我当时心里就想:我又没说你的内刊非法,这有什么好显摆的呢?再说这也仅仅是一个内刊,一本无刊号的期刊嘛。而我挂的刊号虽然不属于我文学社的,但那可是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你该不是在暗中嫉妒我吧?我正要辩护,会长又似乎以国家出版社权威人士的身份冒出一句:你那刊物也是非法的。他接着说,出版社规定一个刊号一个名字,不能多一个字,也不能少一个字,经查明你那刊物的名字多了文字。
会长原来是有备而来。中国XX学会期刊的名字,我也搞不太清楚,我只知道学会办刊已经一、二十年了,期刊的影响力很大,基本上幅射到了全国,许多体制內的文学编审、中国作协的名家都在上面发表过作品,并且我早就见过这本刊物的名字纳入了X某三本公开发行期刊之一。如果学会的期刊是非法出版物,能堂而皇之出版十多年之久吗?就没有人举报查办吗?
我气得头都大了,便说,我所有的行为都是犯法的,我所有的头衔什么主席、副主席都是非法的,只有你会长的是合法的,是皇帝老爷封的。
会长说,我这是省学会群,属政府批复的单位得讲法律!
我说,我是一个刁民,不懂什么法律法规。我现在也加入了你的学会,既然你的学会属政府领导,从今往后该管我饭吃吧?我的文学社是公益性文学团体,可没有工资的哩。我只知道一条:文学是人民的文学。中华文化属于所有中国人的,而非只属于你们这些官老爷出身的人,每一个爱好写作的人都有权利把中华文化事业发扬光大。至于我那学会的期刊有无问题,这不是我的事。你可以向国家相关单位举报它嘛,万一您举报成功了,得了奖金,记得请我喝上一杯酒哦。会长无话可说了。是嘛,你的学会最正规,照样不能给会员发工资,和我的文学社又有什么区别呢?大家不都是在为文学事业作贡献嘛。
这个学会群每天就是那么几个现人,要么不时发一篇在哪个报刊或刊物上发表的作品,拿出来炫耀一番,内心喜滋滋的,似乎快要溢满河堤,表面却还在装作谦虚:不好意思啦。随后有几个人跑出来伸伸大拇指后,这才安静下来。还有一种人,偶尔晒一晒朋友的作品,并配上文字“这是我鲁院的同学的大作”,夸其同学在次吧,其言下之意不言自明,突出“同学”,亦显示自己的身份。照亮别人,也闪光了自己嘛。整个群基本情况如此,朝九晚五,唧唧复唧唧。
总有那么一些人,拿着自己个“冰奖”、“鲁院”等荣誉,时不时地当事儿出来刷一刷存在感。说到鲁院,我想起了最先在这学会群里闹过的一件不愉快的事情。有一天,我在群里咨询一个出版社的名字,也是这学会里的一位理事领导,问我这是找谁出的书?怎么个出版方案,我如实回复。她说,她对出版社主编很熟悉。但忽然话锋一转,评起了那个主编,说这主编原来很讲究规矩的,只出版有名气的人的作品,还要给一些稿费,如今什么人都出,只要有钱,连没进过协会的人也出。她这话引起了我极大的反感。我知道她的简历里有“鲁院、冰奖”等,并且也看过她的作品,也不过如此而已。我就忍不住半反击、半附和了她一句:是啊,如今什么都向钱看,甚至据说有的人进什么院,评什么奖也得花钱。坏了!坏了!这一句,似乎挖了她家的祖坟,她开始连珠带炮发射过来“有些人自己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我知道闯下了大祸,赶紧打住。第二天,她便删了我的微信。
这是一种什么人呀?她把自己高高置于别人之上,似乎文章只能归她这种入了会、获了奖的人来写,文学是属于她们这类人的事。没有获过奖、入过会的人是不能与他们同起同坐的,是没有资格出书的。而当我以其人之道反制了她一句,她就跳起来三丈高,坐不住了。这种人跟蒋大为贬损朱之文其心理何其相似。蒋大为说朱之文只是一个农民,只因近年国家政策好,才让这种当农民的人能上台唱几首模仿性的歌,出了名,赚了钱……
前后两件事一联系,那个女理事和会长是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呀,他们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事出反常必有妖,会长这么久没指责过我,在我心中是一位尊敬的长辈,怎么会为我的平台这点小事当众对我发难呢?该不会与我跟那理事那次不愉快的事也有关连吧?
自那最后一次闹心,我在那学会群里一直保持沉默,又默默呆了两个月之久。
今天,我总算退群了。其实我一直很矛盾、很痛苦的。直到今天轻轻一点,删了那个“X省散文学会”。
当这个名字正式从我的眼前消失的时候,我如释重负,心情豁然开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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